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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国源优选供应链有限公司合作供货服务商库遴选项目(三)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0 10:00:00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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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3日发布的化州市国源优选供应链有限公司合作供货服务商库遴选项目(三)(项目编号:YG1202600548)遴选公告;现对遴选文件作如下澄清说明:
一、遴选文件调整如下: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备注 |
1 | 采购文件 - 第一章 遴选公告 - 1.2供应商资格要求 | 1.2.5.2.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备案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证明文件,须提供有效的许可证或证明文件扫描件)。 | 1.2.5.2.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备案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证明文件(其中对于“禽蛋类食材供货”的养殖场(厂/公司/基地)无需提供上述证明文件),须提供有效的许可证或证明文件扫描件)。 | |
2 | 采购文件 - 第五章 开标、评审和定标 - 5.3评审程序 - 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 (七)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备案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证明文件,须提供有效的许可证或证明文件扫描件) | (七)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备案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证明文件(其中对于“禽蛋类食材供货”的养殖场(厂/公司/基地)无需提供上述证明文件),须提供有效的许可证或证明文件扫描件)。 | |
3 | 采购文件 -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 资质证书 | 注: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备案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证明文件,须提供有效的许可证或证明文件扫描件) | 注: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备案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证明文件(其中对于“禽蛋类食材供货”的养殖场(厂/公司/基地)无需提供上述证明文件),须提供有效的许可证或证明文件扫描件) |
二、采购文件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三、联系事项
(一)遴选人联系方式
遴选人名称:化州市国源优选供应链有限公司
遴选人地址:化州市河西产业聚集区南耙档岭化州市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1楼
联 系 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19066253909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联系人:赖婷婷、刘喆、陈佳璐、刘博意
联系电话:020-87150357、020-87150355、020-87150359、020-87150356
特此公告。
遴选人:化州市国源优选供应链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