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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港商旅有限公司班车线路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3 15:00:00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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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广州海港商旅有限公司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自主比质比价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价人报价。
一、 采购项目简介
(一) 项目名称:广州海港商旅有限公司班车线路服务采购项目
(二) 项目编号:ZB-2026-业务外包-22
(三) 最高限价及价格说明:见“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四) 项目规模:广州海港商旅有限公司班车线路服务采购项目共包含4条班车线路,项目采取总价限价的方式,具体线路如下:
1. 06:50新联路口⇌17:00南沙二期(45座及以上座位大巴车);
2. 06:50黄埔机关村⇌17:00南区(45座及以上座位大巴车);
3. 07:10南沙黄阁汽车城地铁站⇌17:00南区(48座及以上座位大巴车);
4. 06:50普晖村⇌17:00口岸大厦(45座及以上座位大巴车)。
相关线路按法定工作日运营(约250天,具体按实际工作日为准),每日往返1趟。预估项目作业承包费(含税)约人民币1,330,000元/年,2年合计承包费约2,660,000元。
(五) 服务期限:2026年9月1日至2028年8月31日止。
(六) 项目类别:服务类
(七)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 具体要求:见“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九) 采购内容及采购要求:见“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十) 报价人必须对项目内每条线路进行报价,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二、 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 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分公司报价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比质比价采购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格式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报价人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格式见《信用记录承诺函》)
4.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格资质证明;企业经营范围符合业务项目要求。
5.报价人应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省际、市际、县际、县内包车客运。(须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至本项目报价登记截止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5年内承接过的合同金额有3个合同金额在500万元或以上的车辆运输或车辆租赁或客运服务类项目业绩。(须提供服务合同或对应足额发票)。
7.报价人已提供保障项目的车辆必须使用报价人自有车辆(车主名称与报价人一致)的承诺函。
8.报价人近 1 年内(至本项目报价登记截止日往前追溯一年),不存在负有有责的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注:事故认定以应急管理部门、公安交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等行政监管机构出具的事故调查报告、行政处罚文书、事故通报为准。)
(二) 报价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公平竞争承诺书》)
(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 报名及比质比价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报价人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二)报价人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加盖公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文本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1) 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三)现场咨询地点: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8楼)、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裙楼2楼)。
四、 报价人注意事项
(一) 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报价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报价文件。报价人参加报价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www.gzsun.com.cn(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报价前请确认CA有效期。)
(二)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比质比价文件的,报价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比质比价文件来制作电子报价文件。
(三) 报价人需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报价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报价文件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一概不接收。
(四) 报价人上传报价文件和解密报价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报价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报价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报价文件的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 报价人应在比质比价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报价文件,因报价人自身原因造成报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报价文件;因报价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报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报价文件。如解密失败,报价人可在报价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六) 采购人有权对报价人所有提供的资料进行复查核验,报价人须无条件配合。
五、 现场考察及答疑会
(一) 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考察活动。
(二) 本项目不需要现场答疑会。
六、 递交报价文件时间、报价截止及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地点:
(一)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8月24日上午9点前。
(二) 开启报价文件时间:2026年8月24日上午9点。
(三) 递交报价文件方式: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传电子报价文件。
(四) 报价文件解密时间:2026年8月24日上午9-10点,解密时长1小时。逾时解密的报价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报价。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启报价文件结果,报价人可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查看开启报价文件情况。
(五) 开启报价文件地点:在线开启报价文件。
七、 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www.gzsun.com.cn)。
八、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海港商旅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66号
联 系 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13538932909
采购人:广州海港商旅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8月
备注:1.本采购公告不视为邀约;
2.采购方将根据项目的情况遴选合格要求的报价人后发出比质比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