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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公务车辆保险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23 23:30:00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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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公务车辆保险服务
二、项目编号:YG1202500535。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五、采购内容:本采购项目对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107台公务车(如后续新增车辆可加入投保)的机动车辆保险进行询价,供应商应对所有车辆和险种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车辆和险种进行报价。交强险保费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公告》及相关文件据实缴纳,商业险保费=车型基准保费(根据车型系统精算)×无赔款优待系数(固定)×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
六、项目含税最高限价:¥481,500.00(大写:肆拾捌万壹仟伍佰元整),含税,供应商应依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部分最高限价为414,000.00元,广州从化净水有限公司部分最高限价为27,000.00元,广州西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部分最高限价为40,500.00元。实际合同暂定总额以最高限价为准,合同金额具体计算规则如下(详见合同约定):交强险保费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公告》及相关文件据实缴纳,商业险保费=车型基准保费(根据车型系统精算)×无赔款优待系数(固定)×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其中,广州从化净水有限公司、广州西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单独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除总公司外的其他分支机构响应的,须同时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及总公司(总所)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注:为确保保险市场的公平竞争,每个保险公司仅能通过单一机构参与报价。若发现任何保险公司通过两个或多个机构进行报价,该保险公司所有相关机构的报价无效。
(二)供应商应当具备有效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除总公司外的其他分支机构响应的,须同时提供分支机构及所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三)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截止之日,供应商最少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2万元的机动车辆保险承保项目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金额及实施内容、合同盖章、签订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四)供应商须提供理赔服务承诺函。(格式见《理赔服务承诺函》)
(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格式见《不得存在情形承诺函》)
(六)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公平竞争承诺书》)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八、公告开始时间: 2025年09月23日。
九、公告结束时间: 2025年10月11日。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13日09时00分。
十一、其他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二)服务期:每台车辆保险时长为1年,各台车辆保险期限具体起止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三)服务地点:广州市临江大道501号。
(四)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满足采购需求及合同草案要求
(五)安全目标如下:满足用户需求书及合同草案要求。
(六)登记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采购文件售价、保证金缴纳:
1.登记时间:2025年09月23日至2025年10月11日18时00分。
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9月23日至2025年10月11日18时00分。
3.登记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在广州公共资源采购平台(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称采购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gzsun.com.cn。
(2)采购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成功办理报名的供应商请按照采购平台指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六)供应商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参加响应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www.gzsun.com.cn/fwzn/003003/list.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响应前请确认CA有效期。)
2.如更正公件阳光告有重新发布电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来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3.供应商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响应文平台一概不接收。
4.供应商应使用Edge,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最新版本,因供应商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未在公告时间内参与项目的采购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5.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如解密失败,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采购平台。
6.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响应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7.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若供应商发生不履约行为情形的,供应商自愿接受采购人按《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经营建设项目参建企业不履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处理,具体处理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附件。项目采购过程中,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供应商被作出限制参与采购活动处罚的,视为不符合成交人条件,采购人有权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递补,或重新采购。暂停参与公司采购活动的单位清单及处理时限如下: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处理期限 |
1 | 广东高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8月14日-2026年8月13日 |
2 | 广州运和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2025年8月21日-2026年8月20日 |
9.报价要求:供应商需按国家法定并适应本项目类型的税率报价,报价中应包含为实施本项目所包含的全部税费,本报价表税率仅限增值税,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应为6%,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应为1%,其中,国家法律法规有其他要求的,从其规定。
(七)现场踏勘及采购答疑会
1.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踏勘活动。
2.本项目不需要现场采购答疑会。
3.本项目不举行在线答疑。
(八)递交方式、解密时间、报价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方式:在采购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解密时间 2025年10月13日09时00分至 2025年10月13日10时00分。逾时解密的响应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响应。
3.报价地点:在线报价。
(九)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www.gzsun.com.cn)
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p92/index.html)
十二、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38890467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9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赖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9160839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9160999
十四、平台技术支持
如投标过程中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技术客服协助处理。
系统注册、账号登录异常联系电话:020-89160831,020-89160508
文件制作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20-89160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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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