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琶洲大桥系统财产险、新光快速路路产保险、新光快速路绿化公众责任保险、新三桥(鹤洞大桥、江湾大桥、解放大桥)路产保险和东南西环高速公路营运期保险询比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21 14:30:00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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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城市年票项目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响应和报价。
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琶洲大桥系统财产险、新光快速路路产保险、新光快速路绿化公众责任保险、新三桥(鹤洞大桥、江湾大桥、解放大桥)路产保险和东南西环高速公路营运期保险。
项目编号:YXGL25GZ18154。
二、项目类别
项目类别:服务类。
三、采购方式
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四、采购内容、保险期限等
(一)采购内容:详见询比文件《用户需求书》。
序号 | 路段名称 | 险种内容 |
1 | 琶洲大桥系统财产险 | 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 |
2 | 新光快速路路产保险 | 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除绿化以外) |
新光快速路绿化公众责任保险 | 公众责任保险(绿化) | |
3 | 新三桥(鹤洞大桥、江湾大桥、解放大桥)路产保险 | 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 |
4 | 东南西环高速公路营运期保险 | 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 |
(二)保险期限:
序号 | 采购内容 | 保险期限 |
1 | 琶洲大桥系统财产险 | 第一年:2026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26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 |
2 | 新光快速路路产保险 | 第一年:2026年2月17日零时起至2027年2月16日二十四时止 |
新光快速路绿化公众责任保险 | 第一年:2025年10月15日零时起至2026年10月14日二十四时止 | |
3 | 新三桥(鹤洞大桥、江湾大桥、解放大桥)路产保险 | 第一年:2026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26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 |
4 | 东南西环高速公路营运期保险 | 第一年:2026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26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 |
(三)项目地点:广州市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总最高限价
序号 | 路段名称 | 最高限价 | 总最高限价 |
1 | 琶洲大桥系统财产险 | 256820元/年 | 3746460元/年; 7492920元/两年 |
2 | 新光快速路路产保险 | 594433元/年 | |
新光快速路绿化公众责任保险 | 127800元/年 | ||
3 | 新三桥(鹤洞大桥、江湾大桥、解放大桥)路产保险 | 674577元/年 | |
4 | 东南西环高速公路营运期保险 | 2092830元/年 |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分支机构报价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提供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等证明扫描件)
如果同一公司同时出现总公司、分支机构等多个供应商报价,则按照总公司、分支机构的管辖顺序依次优先接受报价登记(总公司申请报价登记,则其他分支机构报价登记无效;省分支机构申请报价登记,则市、区分支机构报价登记无效;市分支机构申请报价登记,则区分支机构报价登记无效)。
(二)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报价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格式见《资格声明》)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评审委员会以报价截止日于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不同公司的单位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格式见《资格声明》)
(五)供应商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并依法被核定许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许可范围包含财产损失保险相关业务。(提供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证书扫描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登记及获取询比文件时间、获取方式、询比文件售价、保证金缴纳
(一)登记及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9日00:00。
(二)登记及获取询比文件方式:
1.供应商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gzsun.com.cn)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2.现场咨询地点: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05室)。
3.询比文件售价:0元。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自行下载询比文件。
4.报价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八、供应商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报价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报价文件。供应商参加报价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s://www.gzsun.com.cn/fwzn/003001/list.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报价前请确认CA有效期)。
(二)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询比文件的,供应商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询比文件来制作电子报价文件。
(三)供应商需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报价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报价文件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一概不接收。
(四)供应商上传报价文件和解密报价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供应商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报价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报价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报价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报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报价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报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报价文件。如解密失败,供应商可在报价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六)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报价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七)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九、现场考察及答疑会
(一)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考察活动。
(二)本项目不举行现场答疑会。
十、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等
(一)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8月6日9:00。
(二)递交报价文件方式: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传电子报价文件。
(三)报价文件解密时间:2025年8月6日9:00-9:30。逾时解密的报价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报价。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供应商可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四)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十一、信息发布网站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s://www.gzsun.com.cn)、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ygcg.gzggzy.cn/p92/index.html)、交投集团采购信息化平台(https://www.gjtjt.com.cn:18003/user/login?redirect=%2F)。
十二、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广州市城市年票项目建设有限公司纪检室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38号B塔6楼
联 系 人:任工
联系电话:020-84015031
十三、异议受理部门
异议受理部门名称:广州市城市年票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部门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38号B塔6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84010361
十四、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一)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城市年票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38号B塔6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84010361
(二)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1305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吕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37209484-804
E-mail:gdyxxg@163.com
十五、平台技术支持
如报价过程中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本平台技术客服协助处理。
技术支持联系人:谭工
联系电话:020-89160590
采购人:广州市城市年票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