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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标准《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标准》编制全流程技术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17 18:00:00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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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 项目名称:广东省地方标准《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标准》编制全流程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YG1202500377)
二、 项目类别:服务类
三、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四、 采购内容:本项目确定1名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关于广东省地方标准《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标准》编制全流程技术服务。包括相关标准收集、标准立项书编制、标准查新和申报审查、标准内容编制、标准化专项培训、征求意见收集以及标准报批发布等相关工作。
五、 项目含税总限价:¥300,000.00元(人民币叁拾万整),限价含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本项目之增值税应税行为指“现代服务”。
六、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二)2020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最少具有一项环境或生态或给排水相关的标准编制咨询项目的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金额及实施内容、合同盖章、签订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三)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环境或生态或给排水或标准化专业的高级(或以上)职称资格条件,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注:项目负责人应为供应商在册员工,提供在本单位近三个月社保记录(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询价响应文件无效。
(四)项目负责人应最少具有一项环境或生态或给排水相关的标准编制咨询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对应项目发票复印件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金额及实施内容、合同盖章、签订日期,加盖单位公章。同一合同存在多张发票的,提供其一即可。合同中应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如以上材料无法证明项目负责人身份的,应提供项目负责人参与项目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供应商需出具承诺函,承诺具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技术能力,提供报价的服务满足本项目需求中所需服务和技术要求。(格式见《承诺函》)
(六)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格式见《不得存在情形承诺函》)
(七)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公平竞争承诺书》)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格式见《非联合体响应承诺函》)
七、 公告开始时间:2025年 7 月 17 日
八、 公告结束时间:2025年 7 月 22 日。
九、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7 月 23 日 8时:30分
(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日期起两年内完成(具体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三)服务地点:广东省。
(四)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广东省地方标准《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标准》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主管单位发布实施,提出单位、主编单位均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或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约定的单位。
(五)登记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采购文件售价、保证金缴纳
1.登记时间:2025年 7 月 17 日至2025年 7 月 22 日 18时:00分。
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 7 月 17 日至2025年 7 月 22 日18时:00分。
3.登记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供应商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阳光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阳光平台网址:http://www.gzsun.com.cn/。
(2)现场咨询地点: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9楼)。
(3)采购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成功办理报名的供应商请按照阳光平台指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本项目收取响应保证金:不收取。
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划达对应项目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汇款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供应商在平台完成项目登记后,在平台首页右上方“我的项目”模块,找到已完成登记的项目,点击“项目流程”,进入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模块,即可查看对应项目的保证金账号信息。
(六)供应商注意事项
1. 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参加响应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www.gzsun.com.cn/fwzn/003003/list.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响应前请确认CA有效期。)
2.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来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3. 供应商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响应文件阳光平台一概不接收。
4. 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和解密响应文件应使用Edge,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最新版本,因供应商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响应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响应文件的阳光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5.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如解密失败,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阳光平台。
6. 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响应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7.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履约要求
若供应商发生不履约行为情形的,供应商自愿接受采购人按《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经营建设项目参建企业不履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处理。具体处理标准详见合同草案附件。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处理期限 |
无 | 无 | 无 |
9.报价要求
供应商需按国家法定适用本项目类型的税率报价,报价包含实施本项目所包含的全部税费,本项目报价表税率仅限增值税,本项目之增值税应税行为指“现代服务”。
(七)现场踏勘及采购答疑会
1. 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踏勘活动。
2. 本项目不需要现场采购答疑会。
3. 本项目不举行在线答疑。
(八)递交方式、解密时间、报价地点
1.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在阳光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2. 响应文件解密时间 2025年 7 月 23 日08时:30分至 2025年 7 月 23 日09时:30分。逾时解密的响应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响应。
3. 报价地点:在线报价。
(九)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www.gzsun.com.cn/)
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p92/index.html)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3889046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9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9160735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9160999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及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如响应过程中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阳光平台技术客服协助处理。
联系电话:020-89160590
采购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