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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水道特大桥跨越断层探测和专题研究服务 (第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14 00:00:00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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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水道特大桥跨越断层探测和专题研究服务 (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沙湾水道特大桥跨越断层探测和专题研究服务 (第二次)。
1.3 釆购代理机构: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财政资金,100%,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全长约2km,新建跨江桥梁 1 座以及配套地面道路,为一级公路兼城市快速路,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桥梁、交通、照明、绿化等工程。本项目桥址地处珠江三角洲断陷区南部,断裂构造纵横交错,且有晚第四纪以来的活动的迹象,拟建项目跨越三条断裂(同乐断裂、前锋-东沙断裂和北亭断裂)及其交汇部位。这些断裂的定位精度、活动性和地震风险等研究程度尚不能满足大桥工程抗断设计要求,需对桥址区的相关断裂构造进行探测和专题研究。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成交份额:100% 。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适用于多个成交人)。
1.7 最高限价:人民币326.9436万元。
1.8项目编号: SZXM-GCQTQT-2025-001 。
1.9项目类别:服务类。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根据《活动断层探测》(GB/T 36072-2018)等相关要求,开展遥感解译及野外地质验证,地质调查,浅层地震勘探,高密度电法探测,钻探及岩芯编录与地层划分、测年、活动断层分布图编制等跨越断层的活动性鉴定工作,编制本项目跨越断层的活动性鉴定报告,并协助采购人完成沙湾水道特大桥抗震设计等其它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沙湾水道特大桥跨越断层探测和专题研究服务 (第二次)委托合同》。
2.2 服务期限:
成交人应在收到采购人提供的必要基础资料后 100 个自然日内完成并提交相关成果文件。若受行政主管部门政策、文件影响,导致成交人无法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合同工作的,则合同期限相应顺延。
2.3 服务地点:广州市。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合同文件的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依法设立要求: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
(2) 资质要求: 无 ;
(4) 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内容包含断层活动性鉴定、活动断层探测或地震安全性评价等工作。)(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作为证明资料);
(5) 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非企业性质单位不适用);(提供查询截图)
(6)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地质或地球物理等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按供应商提供的《响应函》进行评审):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其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响应,否则按否决其响应处理。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登记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00:00:00至 2025 年 7 月 22 日00:00:00(北京时间,下同),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2 釆购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
4.3供应商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gzsun.com.cn/)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4 日 9 : 00 ,地点为: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5.2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25年 8 月 4 日 9 : 00 - 9 : 30 。逾时解密的响应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响应。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报价结果,供应商可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查看报价情况。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开启。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釆购公告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s://www.gzsun.com.cn/)、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ygcg.gzggzy.cn/p92/index.html)和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 其他
8.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参加响应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s://www.gzsun.com.cn/fwzn/003001/list.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响应前请确认CA有效期)。
8.2如澄清或者修改有重新发布电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需使用澄清或者修改后最新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来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8.3供应商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响应文件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一概不接收。
8.4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和解密响应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供应商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响应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响应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5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如解密失败,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8.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9 联系方式
9.1监督部门
联系人:/
9.2异议受理部门
异议受理部门名称: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38号智通广场A塔9-11层
联系人:纪工
联系电话:020-84029950-8895
9.3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38号智通广场A塔9-11层
联系人:纪工
联系电话:020-84029950-8895
9.4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1305室
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020-37209484-823/18820054044
电子邮箱:gdyxx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