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
- 小时
- 分钟
- 秒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3-2025年招标代理类服务项目补充采购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4 18:00:00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次数:
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净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 项目名称: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3-2025年招标代理类服务项目补充采购(项目编号:YG1202500316)
二、 项目类别:服务类
三、 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四、 采购内容:本项目确定2家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工作服务。服务期限内,采购人没有义务确保每家成交供应商的项目数量,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和项目数量非固定,可能会因为政府的政策、建设项目需求等原因而导致项目数量和金额的减少,采购人不保证成交供应商在中标服务期内业务能达到预算金额,成交供应商自行评估和承担风险。
五、 项目最高限价:¥600,000.00元(人民币陆拾万元整)
六、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二)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水务工程(污水厂/净水厂/自来水水厂/市政给排水项目有关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材料设备采购、营运生产有关服务等任一类)招标代理业绩(业绩须同时提供招标代理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委托书,业绩时间以所代理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委托书发放时间为准)。
(三)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或经济类或管理类等中级(或以上)职称,必须具有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份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为准)。
(四)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其中至少5人应具有工程类或经济类或管理类等中级或以上职称或具有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注册执业单位须与供应商单位一致)。若拟委派的服务人员为香港专业人士,则需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必须具有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份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为准)。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注:1.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五)已中标“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3-2025年招标代理类服务项目”的成交供应商不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作无效处理。(名单以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3-2025年招标代理类服务项目中标公告为准,见附件)
(六)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格式见《不得存在情形承诺函》)
(七)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公平竞争承诺书》)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格式见《非联合体响应承诺函》)
七、 公告开始时间:2025年6月14日
八、 公告结束时间:2025年6月19日
九、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20日14时:30分
十、 其他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二)设计工期:服务期限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同到期或合同金额支付完毕,视为合同终止)
(三)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满足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要求。
(五)登记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采购文件售价、保证金缴纳
1.登记时间:2025年6月14日至2025年6月19日18时:00分。
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14日至2025年6月19日18时:00分。
3.登记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供应商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阳光平台网址:http://www.gzsun.com.cn/。
(2)现场咨询地点: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9楼)。
(3)采购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成功办理报名的供应商请按照阳光平台指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 投标保证金金额如下:¥5000元(人民币伍仟元整)
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划达对应项目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汇款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供应商在平台完成项目登记后,在平台首页右上方“我的项目”模块,找到已完成登记的项目,点击“项目流程”,进入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模块,即可查看对应项目的保证金账号信息。
(六)供应商注意事项
1. 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参加响应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阳光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www.gzsun.com.cn/fwzn/003003/list.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响应前请确认CA有效期。)
2.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来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3. 供应商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响应文件阳光平台一概不接收。
4. 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和解密响应文件应使用Edge,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最新版本,因供应商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响应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响应文件的阳光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5.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如解密失败,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阳光平台。
6. 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响应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7.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 若供应商发生不履约行为情形的,供应商自愿接受采购人按《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经营建设项目参建企业不履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处理。具体处理标准详见合同草案附件。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处理期限 |
无 | 无 | 无 |
(七)现场踏勘及采购答疑会
1. 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踏勘活动。
2. 本项目不需要现场采购答疑会。
3. 本项目不举行线上答疑会。
(八)递交方式、解密时间、报价地点
1.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在阳光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2. 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25年6月20日14时:30分至2025年6月20日15时:30分。逾时解密的响应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响应。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报价结果,供应商可登录阳光平台查看报价情况。
3. 报价地点:在线报价。
(九)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www.gzsun.com.cn/)
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p92/index.html)
十一、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联 系 人:霍先生
联系电话:020-62315524
十二、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9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先生、陈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9160735、8916086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9160999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及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E-mail:cg@gemas.com.cn
十三、 平台技术支持
如响应过程中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阳光平台技术客服协助处理。
联系电话:020-89160590
采购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