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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溪南约新街17-20号公寓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02 00:00:00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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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并且本工程资金已具备,广州市合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现对荔溪南约新街17-20号公寓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1 项目名称:荔溪南约新街17-20号公寓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2.2 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荔溪南约新街17-20号
2.3 项目概况: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基础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工程管理要求,负责荔溪南约新街17-20号公寓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范围内所涉及的建设内容的设计及施工工作,包含设计阶段及施工阶段两部分(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及合同约定)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 最高限价:1357000.00元(其中建安费最高限价:1276000.00元,深化设计费最高限价:45000.00元,工程暂列金:36000元)
2.6 工期要求:工期总日历天数:105天。设计工期为15日历天,具体开始工作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施工工期为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取得施工许可证或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算为准。
2.7 招标范围:
(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项目,承包人承包及负责招标文件对承包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进行深化设计及施工,包工、包材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包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
(2)根据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施工,将荔溪南约新街17-20号公寓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完成建设使用。装修工程:1、硬装:部分墙体拆除、隔墙新砌、地面铺砖、天花吊顶、墙体涂漆、卫生间及洗手台新建、照明系统、电力系统、排污系统、门窗更换、门头招牌、外墙氛围翻新、灯箱招牌等;2、天面防水;3、新风系统安装及调试。4、36套智能门锁、智能水表;5、5套大门智能识别开门系统;6、安防系统、远程监控设备等。 设计包括室内间隔平面图、房间土建及装饰装修施工图、水电安装施工图、排污管道施工图、新风系统施工图、外立面施工图、室内装饰装修效果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本项目所有智能化系统及相关软硬件、数据、管理权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所有权和完全控制权无条件、不可撤销地归属甲方。智能化系统的维保服务合同必须且只能由甲方直接与维保服务提供商签订。总承包商及其任何分包商无权代表甲方签订或干预任何维保协议。总承包商在投标、施工及移交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智能化系统的维保服务捆绑在其合同范围内,或试图指定、控制维保分包商。
(4)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并按合同约定处理,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若为联合体应分别具备以下其一资质):
3.3.1 施工资质: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3.3.2 工程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丙级或以上资质。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
(3)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3.3.2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3.3.2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
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项目负责人的(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电子证书打印签名件,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2)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3.6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的人员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3.7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设计任务方提供)的人员为: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二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
3.8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且技术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岗位。
3.9关于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1)允许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负责施工方的为主办方,其余成员为协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投标登记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3.10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1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保证金缴纳
5.1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8月2日00时:00分至2025年8月8日23时:30分。
5.2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①投标人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阳光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②投标人完成注册企业账号之后选择项目进行投标登记。
5.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成功办理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平台提示在线交纳标书费用,交纳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附件。
5.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注意事项
6.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阳光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s://www.gzsun.com.cn/(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投标前请确认CA有效期。)
6.2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6.3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本平台一概不接收。
6.4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投标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的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6.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如解密失败,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本平台。
6.6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7.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递交方式、解密时间、开标地点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8月25日上午12 : 00 。
7.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在本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7.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5年8月25日上午12:00 - 12:30。逾时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本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7.4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gzsun.com.cn/)
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s://www.agt.cn/)
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p92/index.html)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合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65、767、769号东宝大厦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20-38320188(1910)
招标代理机构: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9号2701、2710房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38818808
广州市合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5 年 8 月1 日